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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手機的使用,早已和孩子約法三章。無論超額(月租型)、或期限內打到沒話費(易付卡)~後果請自行負責

 

102-7-26輕薄型手機

 

我家孩子,一律小四給手機。從一開始傳統按鍵機的兩人共用,到多年後人手一支智慧型手機~給孩子的、雖不是最好的,但一定能滿足孩子基本需求!為了訓練孩子自制力,正如網路遊戲一般~從不刻意禁止小寶貝使用 。畢竟大環境如此,當周遭同儕都在使用這類商品時,我們的孩子又怎能抵擋這些誘惑呢?育兒教養,唯恐舉棋不當,造成日後紛擾;這些年~不免因為這些問題衍生不少困擾。我們從約法三章、規範,到孩子的逾矩..再拉回正軌。一次又一次的衝突中,我們學到經驗!而今兩個女兒都升上高中、兒子也上了國中,訂下的「原則」不斷的奉行著。

昨天,收到棻兒帳單,因本期金額偏高讓我略微吃驚!待孩子放學後詢問,女兒給我的理由是:「先前手機導致摔到異常、遂通話中無法察覺通話時間!」;媽咪回他:「這不是理由~因為你有手錶阿!手機,本該用於方便連絡、而非盡情的閒聊...想和同儕談天,大可用家用電話、或是回到家利用網路在Line或Fb閒聊較妥~愛聊多久就可聊多久..怎會讓電話費爆增?」;這時小ㄚ頭又扯了:「不是有種通話方式是讓對方付費的嗎?」;媽咪隨即回女兒:「誰打給你、並要求你付費?付費電話是需要經過對方同意的。」

不管如何,結論是---依照當初給月租費電話的約定~媽咪僅負責月費,剩餘金額得自行承擔。唯恐通融一次,孩子接連食髓知味....屆時想再約束規範就難了(Gibi-16y)。

P.S:兩個月一期的話費,這期多了近$200元。本期金額$677...;原方案是:每月月租費$199...網內互打每五分鐘免費、網外則送43分鐘。因女兒有發訊給同學的習慣,故而幫她辦簡訊30(月租費是$30),不分網內外、每則簡訊$1。想~這樣的條件其實已經堪用..

 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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