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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 恩恩作品-11y)



( 祖祖作品-11y)

其實我搞不懂這是在畫甚?

據說,老師要求孩子看一本故事書,畫一幅圖

並依劇情表演故事內容....

這本故事書就叫做:「布萊梅樂隊」



嘿~

好奇心使然去博客來書店搜尋一下此書,還真的被我找到哩

兒子,是「布萊梅樂隊」而非「布蘭梅樂隊」

你們太混啦




布萊梅樂隊

( 圖片來源:博客來網路書店 )

 

作者:格林兄弟  
原文作者:Brothers Grimm  
繪者:歐尼可夫 Igor Oleynikov 
 譯者:劉嘉路  
出版社:格林文化


內容簡介

一隻驢子長年為主人辛勤工作,如今牠年紀老了,體力衰退了,主人打算把牠賣掉。驢子找了機會逃出來,決定去布萊梅鎮當個音樂家。一路上,驢子遇見了被主人嫌棄的獵犬、老貓和公雞,四隻動物決定結伴到布萊梅組成樂隊,過自由的生活。

  天氣越來越冷,夜色越來越暗,四個同伴來到樹林邊,發現不遠處有間屋子亮著光,大夥湊近一看,發現屋子裡有一群強盜正吃著好吃的食物、喝上等的美酒。驢子想出了一個辦法,連同三個夥伴裝鬼嚇走了強盜,進屋子裡飽餐一頓。

  強盜們等到半夜,偷偷進屋子裡查看,驢子、公雞、獵犬和老貓這時再度利用機智,好好的修理強盜......

  故事跟老貓、老雞、老狗和老驢有關,但重點不在牠們有多「老」,而在牠們--

  保持「樂觀」,挑戰命運。四個動物的主人嫌牠們年紀大,打算賣掉或丟掉。牠們拿出勇氣,保衛自己的生命和生活。

  懂得「分享」,獲得友誼。驢子主動邀請狗、貓和雞,一起去不萊梅當音樂家。這樣,驢子在路途上就多了朋友相互支持、打氣鼓勵。

  運用「機智」,避開危險。四個動物發揮好腦筋,在野地保護自己的安全,還裝扮成兇猛的鬼怪嚇走強盜,安心地享用滿桌子的食物。

  能夠「合作」,達成目標。四個動物懂得團隊合作,趕走偷偷回來的強盜,還得到一間屋子住下來,成為永遠的「家」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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